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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修订会展业发展奖励补助办法
浏览次数:745 来源:河南省政府官网 发布时间:2018-08-10

    近日,由市三门峡财政局和三门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修订的《三门峡市鼓励会展业发展奖励补助办法》正式出台。三门峡市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补贴重点展会,且补贴标准有所提高。

    据介绍,与2014年出台的会展奖励补助办法相比,本次新修订的办法呈现以下特点:对展会补助准入门槛进行调整。展会补助条件中,展出面积由5000(含5000)平方米降到3000(含3000)平方米,涵盖的展会面进一步扩大。补助比例标准提高。将原来按所缴纳场租费用的30%提高到50%。加大奖励支持力度。对有突出影响和发展潜力的展会,提高奖励标准,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鼓励外来办展主体在三门峡市办展。为了培育引进新的会展主体、企业集团、国内外知名会展公司来三门峡注册专业会展公司,并鼓励其办展,对其成功举办单个超过7000(含7000)平方米以上的展会项目,在原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10%。对重点展会增加宣传推介补助。对市会展办研究确定的重点支持展会项目,按照举办单位实际支付场租费的30%给予宣传推介补助。

    本办法的修订,将进一步加速三门峡市会展业发展,吸引外地先进办展机构前来三门峡办展办会,也将对培养专业性展会及提高三门峡市会展规模档次起到积极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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